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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 婚姻调查:  
   

  纳福咨询婚姻调查重点调查婚外情、三角及多角恋、重婚行为的取证、婚前行为调查,可根据需要进行室内外影音拍录、人员跟踪、寻人查址、寻找证物、定位跟踪、心理援助、法律咨询、挽救婚姻。
    我们具有一批高素质的专业调查人士,有着丰富的调查实战经验,本着为客户严格保密,尽全力捍卫客户的合法权益。本部专业从事接受当事人委托针对婚姻不忠的证据调查,维护一夫一妻制,根据新的婚姻法“过错方赔偿的原则”,我部为委托当事人提供有利的证据证明对方有非法婚姻的现实。
婚姻调查项目:
1、跟踪调查被调查人的行踪规律和与人来往情况
2、调查取证被调查人的非法同居现实资料
3、调查取证被调查方隐瞒财产情况资料
4、代理委托法律诉讼和法院判决后的申请强制执行
5、婚前调查
6、亲子课外行为调查
7、亲子(DNA)鉴定
纳福咨询在受理婚姻调查取证案件时,常常有人问到下列问题:调查取证的作用及意义有多大?
引用以下法规资料,可能对“婚外情调查取证”的了解更具意义:
陈述:《婚姻法》第四十六条规定,有下列情形之一,导致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:
(一)重婚的;
(二)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;
(王)实施家庭暴力的:
(四)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的。
虽然证明另一方有不正当性行为,不能必然得到精神赔偿,也并不意味着没有必要去取这方面的证据。原因何在?
一.      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具体若干意见》的规定,法院在处理案件时,要坚持“照顾无过错方”处理案件。虽然这个“照顾”只是“量的变化”,而不是“质的区别”,但仍然是有利于无过错方财产分割的法定理由,在花费取证成本不高的情况下。证据,还是越多越好。
二.      从诉讼策略上考虑,如果有“婚外情”的证据,就可能在调解、诉讼中争取更多的主动,给过错方施加更多的精神压力,迫使其做出更大的让步,以达到在财产上多分的均衡状态,使自己的痛苦能从分得的财产上得到慰藉。
三.      如果家庭财严较大,自己取证较为困难,或有所不便,聘请专业的调查公司,出面调查取证,这是较好的一种选择。毕竟,对于有家产的当事人来说,“五五开”或“四六开”还是有差距的!
四.      请调查公司还有另外一种情况,就是寻求心理的平衡。有些当事人不求在物质方面得到照顾,而是想要达到心理的平衡,向世人证明配偶的过错,以及寻求精神内心的安慰。如果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,“婚外情调查”自然无可厚非,只是所谓“婚外情调查的作用及意义”因人而异罢了。
在哪些情形下可以提出婚姻损害赔偿
(婚姻法)第四十六条规定:有下列情形之一,导致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:
一、重婚的;
二、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;
三、实施家庭暴力的;
四、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的。
因上述原因导致离婚,提出损害赔偿的:
1、   必须是合法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;
2、   必须是由于对方的过错导致离婚的;
3、   必须是在提出离婚时提出,即:离婚才能提起赔偿,赔偿必须在离婚的前提下提出,只提赔偿不提离婚的,人民法院不予受理;
4、   必须是针对合法婚姻关系中的过错方,不能向第三方提出损害赔偿。
如果提出离婚的是有过错方,而无过错方不同意离婚,也不提起损害赔偿的,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起损害赔偿,如果在一审没有提出,在二审时还可以提出,人民法院可以调解,调解不成,离婚后一年内可以另行起诉,提出损害赔偿。
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己被裂?
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被裂。
1、  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,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,且难以治愈的。
2、 婚前缺乏了解,草率结婚,婚后末建立起夫妻感情,难以共同生活的。
3、  婚前隐瞒了精神病,婚后经治不愈,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,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,久治不愈的。
4、一方欺骗对方,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,骗取《结婚证》的。
5、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,未同居生活,无和好可能的。
6、包办、买卖婚姻,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,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,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。
7、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1年,确无和好可能的,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,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。
8、一方与他人通好、非法同居,经教育仍无悔表现,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,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,对方不同意离婚,经批评教育、处分,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,过错方又起诉离婚,确无和好可能的。
9、一方重婚,对方提出离婚的。
10、 一方好逸恶劳、有赌博等恶习,不履行家庭义务,屡教不改,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。
11、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,或其违法、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。
12、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,对方起诉离婚,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。
13、受对方的虐待、遗弃,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、或虐待对方亲属,经教育不改,另一方不谅解的。
14、 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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